|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70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研究称小行星撞击地球是恐龙灭绝主因 具体真相

[複製鏈接]

1528

主題

2

好友

5029

積分

教授

相逢何必曾相识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8-25 17:56
  • 簽到天數: 417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1497
    金錢
    11589
    威望
    5029
    主題
    1528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勳章 中學生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高中生 附件高人 文章勇士 附件達人 大學生 文章達人 教授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4-11 00:01:4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小行星撞地球的消息频出不穷,对于我们的危害是相当大的,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据研究称小行星撞击地球是恐龙灭绝主因,那么具体的真相是怎么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星座知识为大家揭晓下吧!
      研究称小行星撞击地球是恐龙灭绝主因
      6月29日发表的一篇英国新研究发现,恐龙灭绝是因为小行星撞击地球,而非火山喷发。该研究证实,在6600万年前的白垩纪时代末期,一颗小行星在现今墨西哥海岸的位置撞击了地球。撞击时释放的粒子和气体阻挡太阳光线长达几十年,造成持续冬季。撞击后唯一存活下来的恐龙后来进化成鸟类。该研究通过建模分析显示了小行星撞击对恐龙栖息地的破坏性影响。
      大多数科学家承认,小行星撞击很可能是随后发生的物种大灭绝的主要推手,这次发生在白垩纪(始于1.45亿年前,终于6600万年前)末期的大灭绝导致地球上大约四分之三的物种灭绝。然而一些人说,大约在同一时间,位于当今印度的德干地盾处于剧烈火山活动期,这可能起到了更主要的作用。
      科学家团队发现,只有小行星撞击才能创造出可以令恐龙灭绝的合适条件。
      在这项发表于《国家科学院学报》月刊上的研究中,研究人员试图确定哪个因素——小行星撞击抑或是火山喷发——对世界气候构成的危害更大。基亚伦扎说,他们利用近来地质、生态和计算技术的进步来研究这个问题,采用了与以前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不同的方法——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地质记录。
      科学家利用全球化石数据库并结合生态技术,对世界各地不同种类的恐龙当初生存所需的环境要求(比如降雨量和温度要求)进行了估计。然后,他们研究在小行星撞击或重大火山活动发生后,这些条件在世界上的哪些地方依然存在。
      科学家对记者说:“重要的区别在于,人们过去只关注撞击事件或火山喷发可能对气候造成的影响,我们现在则给这项研究增添了一个生态维度,检验这些事件最终可能如何影响到了非鸟类恐龙的生态和生存。”
      “此外,本项研究所使用的对大灭绝场景进行的气候模拟很可能是迄今为止所进行的更为准确和写实的模拟。”
      小行星撞击地球产生的危害并不是吓唬人的,而是真实的存在,应当予以重视。当小行星有足够大的质量的时候,撞击地球时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
      1、由于小行星与地球有很大的相对速度,其动能转化为热能就会在撞击点附近产生剧烈的爆炸,相当于上亿吨TNT的当量。
      2、爆炸后很可能会带来上百米高的海啸横扫世界。
      3、爆炸扬起的尘埃会在大气中飘浮几十年,遮挡太阳光,使得地面获得的太阳光能减少,温度大幅下降,形成持续几十年的-30°C的“核冬天”,各种植物特别是农作物绝收,大量人类死于饥饿。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23 00:27 , Processed in 0.01197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