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33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用什么镜头拍摄人像最合适

[複製鏈接]

197

主題

0

好友

3968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3 天前
  • 簽到天數: 890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77
    金錢
    1771
    威望
    3968
    主題
    197
    樓主
    發表於 2021-2-6 23:28:06

    刚接触人像摄影不久的朋友在面对林林总总的“长枪短炮”时,常常会感到迷惑:“到底用哪一只镜头拍摄人像最合适呢?”

    就笔者个人的经验来说,拍摄环境人像作品,常用的16mm到200mm焦距的镜头都能胜任,关键是你想营造什么样的视觉效果。

    为了让我们对镜头焦距有个直观的认识,先做一个简单的实验:让模特站在树林前面约十米的地方,分别用16mm、85mm及200mm这三个代表超广角、中焦及长焦的焦距拍摄一个在画面中“顶天立地”的人像,将光圈都开在F/2.8。我们会发现:16mm的人物变形严重,后面的树木拍到的最多,树林有一种被“推远”的感觉,树叶的虚化微弱;85mm时,人物与后面树林之间的透视关系接近肉眼所看,树叶被明显虚化;200mm时拍到的树木最少,人物与后面树木的距离被拉近了,有一种“压缩感”,虚化进一步加大。

    由此,我们得出一个规律:

    广角镜头:

    视角大,可以拍摄到较大的场景,物体近大远小,纵向物体彼此之间的距离被推远,虚化背景的能力弱。

    中焦镜头:

    透视自然,和人眼所见差不多,虚化能力明显比广角镜头强。

    长焦镜头:

    视角最小,可以把远处物体拉近放大,纵向物体之间的距离“被拉近”,虚化背景的能力最强。

    掌握这个规律,我们便可以在实际拍摄中灵活运用,拍出不同视觉效果的画面,并借此突出作品主题。

    广角镜头:

    ·利用其视角广的特点,表现较大的场景,拍出大气的画面。为了避免较大的变形,使用超广角镜头拍摄人像时,要避免将人物放在过于边缘的位置。

    使用16mm焦距拍摄,人物的头部和手部由于靠近画面的中心,变形并不明显。

    ·利用其透视畸变的原理,让拍摄主体适当变形,加以突出,强化主题。

    使用24mm的镜头拍摄,由于镜头距离模特的手很近,手和鸽子变得很夸张,具有冲出画面的视觉冲击力。

    ·在广阔的场景中,利用超广角镜头虚化能力弱的特性,使人物和景物都得到清楚的表现。

    使用28mm焦距拍摄,人物和景物的细节都能够得到兼顾。

    中焦镜头:

    ·使用中焦镜头拍摄人物时,由于其透视自然,视角不大不小,画面容易显得“平淡”,因此,最好选择一些有特点的现场元素,窥一斑而知全豹,交代环境。

    85mm的镜头虽然无法如广角镜头那样捕捉较多的现场元素,但是,以点带面,藤叶对环境作了明确的说明。

    85mm的镜头是人们常说的“人像镜头”,厂商通常为其设计了较大的圆形广圈,可以获得如幻似真的焦外效果,在拍摄女性人像时尤其有用。

    长焦镜头:

    当背景或者前景距离人物较远而又想强调二者关系时,可以利用较长的焦距将其“压缩”在一起。

    使用200mm焦距加2倍增距镜拍摄,隔着赛里木湖的雪山被大大拉近,画面变得干净,主题更突出。

    前景深只有后景深的一半,当使用200mm焦距拍摄,模特身前的植物虚化尤为严重。

    长焦镜头视角小,摄影师可根据自己需要,对拍摄的对象进行裁剪,形成“紧凑”的画面效果,直截了当地突出主体。

    综上所述,什么镜头都可以拍摄人像作品,关键是摄影师想要什么样的画面效果。明白到这一点,我们平常就要有意识地多花点功夫去熟悉广角、中焦和长焦镜头的特性,让自己在创作中,随心所欲地利用不同的镜头焦距“画”出想要的画面。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26 11:55 , Processed in 1.019255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